近日,中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处长韩晋萍做客中纪委官网时,透露了两个反腐关键数据。一个是收缴的官员违纪所得,201亿元;一个是挽回的经济损失,387亿元。
违纪所得如何追回
查阅公开报道发现,在贪腐官员的审判中,见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韩晋萍称,除了上述法院判决认定的犯罪所得,追赃还包括纪检监察机关认定的违纪所得。十八大至今年6月,除了将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外,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还收缴了201亿元的违纪所得。
韩晋萍没有列出201亿元明细。记者注意到,因严重违纪被断崖式“降级”的两个“大老虎”张田欣、赵智勇,中纪委通报两人的调查结果时,采用了一句相同的表述,两人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所以“收缴其违纪所得”。
一些官员则在案发后、移送司法机关之前,就主动吐出了贪腐所得,法院因此从轻处罚。此外,一些贪腐官员落网时,办案人员从其家中搜出了大量资产。
经济损失如何挽回
韩晋萍说,与追赃相比,挽回经济损失的任务更重,而且难度更大。
韩晋萍解释说,查办案件中,如果发现官员在收受钱款的同时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就会责成相关部门或者地区挽回经济损失。“比如违规获得了土地,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就会要求把违规获得的土地再重新收归国有。如果说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那么低价处置的这部分差价就要由相关人员或者相关的企业退回。如果说有一些经过权钱交易违规给企业减免了相关的税费,这些钱款也是要由相关的企业或者是人员来补缴的”。
追回的巨款去哪里了
收缴违纪所得201亿元,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这些钱都交到了哪里?
韩晋萍说,对违纪所得的处理分为三种方式: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三种方式追回的如果是钱款,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上缴国库;如果是物品,由相关部门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以后把变价款上缴国库。
据新华社报道,按照收支“两条线”,贪官赃款上缴国库后,再由财政部门回拨给办案单位,补充办案经费。不过,各地均没有公开一个明确统一的办案经费回拨标准和数额。
(《新京报》7.30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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