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率上升已然成为当下我国突出的一种社会现象。近日民政部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离婚人数更是持续走高,从2010年的267.8万对增加至2014年的363.7万对。其中,北京离婚登记率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居前列。大有只见涨潮不见退潮之势。
离婚率高并非社会进步的体现,而是不平衡的社会转型导致各种对抗性力量产生的不正常现象
对这种现象,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离婚率高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比如离婚率高说明经济发达,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离婚的社会因素很少。再比如,离婚率高是因为社会对个人价值观的推崇,和家庭观念的逐渐弱化,社会化发展的趋势是越来越重视个人,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这当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是婚姻是家庭的基础,除了维系合法的两性关系外,还有重要的生育、抚育、教育儿女和赡养老人的社会功能。如果说家庭是社会基石,婚姻则是家庭纽带,保护和巩固婚姻家庭的关系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观,也是国家和政府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我国当前的“离婚潮”愈演愈烈是有深层次原因的,不平衡的社会转型会导致各种对抗性力量的产生,进而产生了社会的裂变。物质主义、金钱主义、纵欲主义、奢靡主义、个人主义甚嚣尘上,而伦理主义、道德主义、朴素主义、节俭主义、责任主义却趋向式微。
追根溯源,大致有:在性解放、个人主义和同居生活方式的多重影响下,传统充满使命感和庄严感的婚姻价值观被大大扭曲了,年轻一代往往希望从婚姻中得到些什么,却没有想过为婚姻以及家庭奉献些什么。充满私欲和索取、缺乏责任和奉献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产生了离心力,埋下婚姻冲突乃至破裂的诱因。第三者插足、闪婚闪离、个性不合、生活方式不同、爱的新鲜劲过去了说离就离,或者因家暴离异等现象近年来成为主流。与此同时,未婚同居、婚外恋等现代生活方式和性观念大行其道,作为“准婚姻”“亚婚姻”和“法外婚姻”方式挤压了“法婚姻”的生存空间,使得一些人没有婚姻也能过得悠哉游哉。此外,新婚姻法使得离婚成本更低更容易。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离婚潮”传递社会关系、社会信任弱化的不妙信号
中国人常说,家和万事兴,人和百业旺。两性关系构成社会最基本的关系,文明社会不仅追求性别的公正平等,而且要促进两性的和谐团结。不断上升的离婚率给我们传递了社会关系撕裂、社会信任弱化、社会团结瓦解的不妙讯号。离婚不仅是两性关系经营的失败,给当事人带来痛苦,而且是家庭关系破碎的关键。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离婚潮”的出现绝非好事,说明我们的社会正变得脆弱和不安。中国需要早为之谋。
适当提高法定的离婚成本,给出明确的不鼓励离婚的法律信号
积极应对“离婚潮”需要对症下药。首先要重建婚姻责任之爱的文化、发展家庭和谐包容的文化。政府和社会要帮助提升“青春期婚姻”和“年轻型家庭”的包容度和坚韧度、凝聚力和向心力,弘扬“婚姻道德”和“婚姻责任”。适当提高法定的离婚成本,给出明确的不鼓励离婚的法律信号,成功的社会转型应该促进婚姻家庭的保护。国家和社会要注意保护性力量的成长,同时抑制破坏性力量的蔓延。应该指出,政府和社会对保护和经营婚姻也负有重大责任。
(《北京日报》7.20穆光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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