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10年的时间里,齐白石、张大千等多位名人画作,从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流出并被拍卖,而“盗画者”竟是“监守者”——原馆长萧元。7月21日上午,萧元因涉嫌贪污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10月至2010年3月,萧元利用职务便利,以自己事先临摹好的赝品掉包馆藏的143幅书画作品,窃为己有。2004年至2011年间,萧元陆续将其中125幅书画拍卖,成交价总计3400多万元。余下18幅未卖出的书画,经鉴定估价约为人民币7600多万元。
萧元交代,图书馆有一个藏画库,里面主要收藏中国书画作品。藏画库一共有三道门,钥匙分别由三个工作人员掌管,老师和学生借画时,需要三人同时到场开门才能将画取出来。而馆长、副馆长是配有全套钥匙的,“任何时间都可以进去,不需要登记,也不需要告知对方。”
2003年,有管画的老师提出希望将画作进行数据化处理,方便老师和学生查看,在拍照过程中,萧元见识到了藏画库中的字画,发现其中有很多赝品,之前已经被人调包过,他也动起了歪心思。萧元第一次作案是在2004年3月。周末图书馆放假时,趁着没人,他用钥匙打开画库,挑选字画带回家。花几天临摹好后,再把假画放回藏画库。萧元说,藏画库的工作人员都是兼职,没有鉴别字画真假的能力,只负责对数。
有专家分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但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则构成贪污罪。
(《广州日报》7.22 林霞虹 陈卿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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