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的一天,港大深圳医院急诊室外排起长队。一个孩子发烧到39.1℃,孩子妈妈希望优先就诊未果,踢了前来解释的护士一脚。警察很快介入。结果,孩子妈妈被行政拘留10天。
“真是天大的笑话!港大护士都是爷,不得了!我看个病竟然看到了派出所啦!”孩子妈妈不满地说道。
其实不止这个孩子妈妈有此“待遇”。自2012年港大深圳医院在深圳落户起,发生的9起暴力伤医事件,无论大小,均以警方介入结束。这是医院的流程,凡发生暴力伤医事件,均等警方处理。港大医院病人关系科主管赖光强说:“我们对暴力零容忍。”
在医患关系紧张的当下,该院采用各种办法处理医患关系,包括病人关系科及急诊科危机处理小组的设立,这一样本值得借鉴。
“闹”不解决问题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每个诊室都有两个门,其中一个门是在暴力伤医事件发生时,医护人员用来“逃跑”的。另外,每张桌子下方都有一个警报按钮,每个医护人员都随身携带一个“防狼器”。监控摄像头也遍布公共区域。一名医生说:“暴力伤医事件发生后,警察不来,我们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解。”
“踢打医护人员的情况,很多医护人员都抱着‘算了吧’的态度,但是在我们这儿,医院和一线员工站在一条线上。”急诊科主管朱嘉理说。病人关系科不分昼夜应付着10条投诉电话,主管赖光强的手机也是24小时开放,每周五还会举行病人投诉审查例会。被行政拘留的孩子妈妈,原本可以在这投诉,届时所有相关事务都由病人关系科处理。
香港甚少出现医闹,原因在于,在香港,病人有宣泄的途径,有专人处理投诉,并及早向病人作出交代或道歉。如果病人索赔,则由保险公司处理,减少病人与医院的直接冲突。
医疗失误 如实告知
港大深圳医院上个月敲定新版《病人约章》。“知情同意”作为病人一大权利写入《约章》开篇。“只要病人意识清醒,做手术必须征求他本人同意”。
曾有一名精神病患者患有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切除脾脏本可有效治疗,但患者不同意手术。从千里之外赶来深圳陪着患者做手术的家人,包括患者的妈妈屡次打电话给赖光强,要求做手术,但医院始终不同意。
医院认为,经该院精神科鉴定,患者仍有行为自主能力,除非患者本人同意手术,否则按照规定不能手术。双方僵持多日。争端最终以患者转院结束。
在港大深圳医院,知情不仅是治疗前的风险和方案告知,也包括治疗后“坦诚披露”。一次,在对一名女性患者做手术后,护士清洗医用器械时发现,分离钳的末端有3毫米缺损。因未能在手术室找到缺损部位,医护人员认为,不排除滞留患者体内的可能。
此时病人已出院。医院立即找到病人,说明情况。就在病人关系科这个小会议室里,赖光强、科室主管、手术主治医生等人,不断向病人承认错误。一个半小时的沟通后,医院承诺,只要患者要求,每年为其提供一次全面体检。
患者离院回家后,赖光强仍给患者寄出一封信,再次道歉,说明3毫米对身体无影响。一个月后,他又发出第二封信,问候对方,又一次道歉。
沟通,沟通,还是沟通
在住院部5楼病房区,对面是深圳湾。有蓝天碧海的映衬,这些病房常被患者称为“海景房”。曾有在“海景房”住院一周的骨科患者贴出就医费用,不到5500元。相较于其他医院,这名患者节省1500元。
“手术后当晚,除了服过一片止疼药,再没打过一滴药水、吃过一粒药。”这名患者很惊讶。甚至在其他医院要求的核磁共振,主治医生也认为他没必要做。这样的惊讶也被该院的数据证实:抗生素的使用比例仅17.38%,是国内某些公立医院的一半;“门诊不输液”甚至成了该院的名片。
虽然日均门诊量达到4000人次,但候诊大厅并没有闹哄哄的长队和涌动的人群。一名病人交了200元的门诊费后,坐在椅子上,等着广播里喊她的预约号。在这里看病,要预约。
按照“先全科后专科”的分诊制度,这名病人进了全科门诊,11分钟后,她一脸轻松走出来。如果病情严重需要看专科门诊,她还要在专科待15分钟以上。“医生问得很详细。”她说。
有调查显示,8成的门诊患者在两分钟内可完成病情陈述,问诊医生们也认为“患者提供了重要信息不应被打破”。现实中,不少患者的陈述往往数10秒内就被医生打断。
“一天输抽血300个、静脉穿刺100个,你说哪有时间沟通?”港大深圳医院急诊室护士姚梦此前在深圳一家三甲医院工作。在那里,她的工作模式是“300+100”。
在这里,一切都变了。问诊时间以及其他医疗服务,都被严格写进医院的规章中,成为一条任谁也不敢轻易触碰的“红线”。
这条红线,剪断了医生过度医疗、“以药养医”的做法。这也是香港公立医院的典型做法,其背后是大量的财政支持。香港的公立医院每年会得到政府超过92%的资金支持。根据2015年深圳市卫人委发布的部门预算,深圳市公立医院预算项目支出为137.6亿元,其中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占用预算的收支规模达到13.3亿元。
“这是很多公立医院学不来的。”一名长期关注医患关系的医生说。在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邓利强看来,病人关系科、医院对暴力零容忍是对传统医院管理的突破,但是医患纠纷不断的根源是公立医院定位不清。
(《中国青年报》7.22 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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