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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7月28日 星期二

    “老赖”再无法享受高消费

    《 文摘报 》( 2015年07月28日   02 版)

        日前,最高法院发布新修改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不能享受以下高消费: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新京报》7.22 邢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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