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法院发布新修改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不能享受以下高消费: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新京报》7.22 邢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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