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医院一辆120救护车在前往广州接病人的途中,一辆大货违规掉头,挡在了救护车前门,救护车来不及刹车,车头撞上了大货车的车尾,导致救护车上1死3伤,其中,年仅21岁的涂海天因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大队副中队长周俊成表示:“这起案例告诫我们,社会车辆在遇到救护车时,应主动避让,给生命救援让出一条通道。”
不少基层交警和医务人员认为,一方面是我国“车多路少”的矛盾加剧了交通拥堵,另一方面则是一些司机素质不高,缺乏公共责任教育,不具备避让急救车的意识。
在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如何在拥堵的道路下给救护车、消防车让道”写入了驾考课程,而我国驾校培训日趋“速成化”,大量新手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不知如何应对,这也造成现实中不少司机“有心让却不会让”的窘境。
德国的让道方法值得借鉴。即任何车辆听到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救护车的鸣笛声都必须让道,左车道的车往左靠,右车道的车往右靠,以空出一条应急道。等救护车辆通过,各车辆再回归原位继续行驶。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应当让行”太模糊,“应当”二字到底是提倡性的建议还是义务性的规定,如果是后者,对于不让道者,就应该出台具体的惩罚性措施。
(《北京日报》7.21 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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