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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

    山西古戏台移至广东后

    《 文摘报 》( 2015年07月21日   05 版)

        近日,国土资源部和公安部联手发布了紧急通知,明确指出,国有的认定传统建筑所有权不得买卖,非国有的认定传统建筑所有权可以交易,但不得搬迁。

        据新华社报道,2011年6月,山西晋中市榆次区庄子乡六台村将村内一个被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清代戏台拆除后,以11.6万元卖到了广州番禺。

        记者多次寻访,终于在番禺星河湾海怡半岛花园发现其“真身”的建筑。此外,该小区内还藏有两套占地数千平方米的徽派和晋派大宅。

        晋派大宅门口伫立着一座由百年老木构筑而成的老戏台,梁架多层叠构,极富立体感,两边照壁砖雕图案精致。晋派大宅采用的是三进院设计,亭台楼阁、雕梁画栋、斗拱飞檐,相当精美。而徽派大宅则挂有“大夫第”门匾,宅内同样也是三进结构,青砖门罩、石雕漏窗、木雕楹柱与老宅浑然天成,相当别致。

        守门保安告诉记者,这些徽派和晋派建筑都是老板从山西、安徽等地整套“搬过来”的,主要供小区业主参观以及作为会所之用。正如当初很多专家担忧的,目前位于星河湾海怡半岛的两座古宅在迁移到广州五年后,已被白蚁严重侵蚀。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汤国华表示,如果迁移的老建筑属于不可移动文物,迁移行为或已涉嫌违反文物法规。

        (《羊城晚报》7.9 何伟杰 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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