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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 志
    文摘报 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

    吸毒仅仅伤害自己?

    《 文摘报 》( 2015年07月21日   01 版)

        “吸毒伤害的是自己的身体,跟别人没太大关系。”记者近期在各地调研发现,有些部门和人员对毒品危害认识存在严重误区。

        吸毒诱发恶性案件增多 

        “我以为快要死了,想杀几个人陪自己一起死。”在法庭上,陈家伟后悔地说。陈家伟原来是广东中山市一家酒店的员工,2014年7月21日,他在一次吸毒后产生幻觉,手持菜刀砍死一名不满一岁的小男孩,又把一名5岁小男孩和10岁小女孩砍伤。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吸毒人员制造的突发事件在各地呈多发态势,仅今年2月到4月,江西、宁夏等地已先后发生8起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暴力抗法事件,已致8人死亡,12人受伤。 

        毒驾频发威胁巨大 

        江苏省淮阴检察官贾洪刚介绍,近期办理的涉毒案件中较多吸毒人员从家中、酒店等传统的吸毒地点转移到私家车内。今年1月,谢某在武汉驾驶一辆越野车连撞3辆轿车后逃逸,后又撞上路边骑电动车的一对母子,后谢某尿检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呈阳性。 

        除了私家车,吸毒司机还扩大至特殊行业:一是货运司机。云南警官大学禁毒学院教授郎钰介绍,云南保山市一些大货车司机和操作工地机械车辆的司机已经把冰毒当做提神工具。某货车驾驶员“吸冰”后用了27个小时把一车蔬菜拉到深圳,卸货后没有休息又把车开回昆明。二是客车司机。上海大客车驾驶员王振伟吸食冰毒后,在疲劳状态下驾驶车辆、操作失当导致一起致14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三是飞行员。今年4月底国家禁毒办通报了一起飞行员吸毒案件:某货运航空有限公司飞行员吸毒过量昏迷。 

        盗抢娼骗成常态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纪圣智告诉记者,每一个吸毒成瘾人员,每天至少要300元毒资,而他们需要偷至少1500元的东西,才能卖出300元。由此可见,毒品带来的社会危害,在其传导过程中还会放大。“从现在的情况看,偷电瓶、偷自行车的,大都是吸毒人员干的。” 

        河北省女子强制戒毒所曾对入所的吸毒人员做过一项调查,发现80%的人曾有过两抢一盗或卖淫行为。 

        枪毒合流日趋明显 

        据统计,河北省近年来破获的贩毒案件中,涉枪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12年比2011年增加了50%以上,2013年则比2011年增加了两倍。禁毒民警伤亡案件也逐年递增。

        广东省某市禁毒支队长告诉记者,在目前的缉毒战斗中,仿制六四式、七七式手枪等都已很常见,“我们害怕的是霰弹枪,甚至还有手雷。”济南市禁毒支队副支队长陈忠军也表示,现在贩毒一公斤以上的贩毒分子一般都有枪。据南方边境传来的情报信息,中国贩毒人员如果从缅甸成公斤级地买进海洛因,对方会“附赠”手枪和手榴弹护身。

        (《瞭望》2015年第28期 詹奕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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