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新办吹风会提供数据显示,抗日战争中,中国军民伤亡3500万以上(其中军队伤亡380余万),占各国伤亡人数总和的1/3。按照1937年比价,中国官方财产损失和战争消耗达1000多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多亿美元。
为山东死难者“造名录”
抗战损失课题调研自2004年10月开始,历时10年,先后有60万人参与。
全部调研成果,按照统一规范和体例,编纂成《抗战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丛书》,分为A、B两个系列。首批成果已于2014年9月正式出版,包括12本《抗日战争时期全国重大惨案》汇编。
“日本侵略者在中国造成的惨案绝不仅仅是一个南京大屠杀。”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李忠杰说,他们如实记录了至少173个一次性平民伤亡800人以上的惨案,其中湖南发生13个,江苏、江西各17个,河北19个。这还不是全部,后面还会再补充一些。
此外,他们还专门安排山东省公布该省具体伤亡人员名录,“因为大家知道,有一些右翼势力老是说,你们如果说伤亡,你们就要提供名单。”目前,先行编纂的山东100县抗战时期死难者名录已在首批成果中出版,共收录死难者169173人,死难者信息包括“姓名”、“籍贯”、“年龄”、“性别”、“死难时间”等5项要素。
成果如何出炉
据李忠杰透露,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调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调查工作从省、市、县一直深入乡镇甚至村。例如,山东省通过省、市、县一层层调研,走访了全省80%以上70岁以上(即1937年全国性抗战爆发以前出生)的老人,仅搜集证言证词,就达79万余份。
一些重要的、涉及多个地方的专题,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调研。
中央党史研究室组织查档小组,分赴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国搜集档案资料。另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课题组前往台湾查档。李忠杰解释,这是因为当时国民政府曾组织比较大规模调研,留下丰富档案。
对一些特殊的重大事件,特别是重大惨案等,也同时进行社会调查,记录证词证言。“有条件的,还进行必要的司法公证,如南京大屠杀、潘家峪惨案等,使这些调查都成为在法律上可以采信的证据。”李忠杰介绍。
(《新京报》7.15 许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