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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

    让“告官能见官”成为依法行政新起点

    《 文摘报 》( 2015年07月21日   03 版)

        虽然人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实际上,“告官不见官”是长期以来的普遍现象,也是法院最为头疼的问题之一。在现实中,出现在被告席上的往往是低级别的普通工作人员,有时甚至只有代理律师。

        与其他角色不一样,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作为依法行政的“排头兵”,在法律面前却搞另一套,这无疑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也是对司法公信力的亵渎。

        另一方面,原本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的诉讼,若是普通工作人员代为出席应诉,由于权力较小,在一些关键时刻往往需要向上请示汇报,无端地增加中间流程,影响诉讼进程。更严重的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普通公众眼中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权威,当他们以不知道什么理由缺席应诉时,往往会使对面的民众感到被轻视,有时候原本能够调解的案件都无法调解,能化解的矛盾甚至还会激化。

        不管什么样的原因,该出庭当被告的行政首长未能到场,总是不对的。尤其是在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不带头依法办事,其负面的示范效应显然很大。要让领导干部出庭应诉成为常态,不仅需要民众的不断努力,也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

        民告官不可怕,怕的是不依法行政。而站上被告席,面对民众的起诉,从官员到当事人的转变,正是由“官本位”回归“民本位”的进步。这个过程,既是领导干部本人的进步,也是政府形象的重塑,更是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彰显。

        (《新华每日电讯》7.14 白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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