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某现年26岁,案发前是北京讯诚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编程人员,后被派遣到国家邮政局,负责开发该局安监项目数据库工作。
据公诉机关指控,康某在QQ群听他人提到可以使用快递单号刷信誉,为使用快递单号挣钱,于2014年3月17日至20日,利用开发国家邮政局安监三期项目数据库之便,非法获取该数据库内公民个人信息15万余条,并将1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倒卖他人,非法获利785元,同时非法获取其他信息400余万条,作案仅4天后即被查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康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康某当庭表示认罪。
北京市西城法院认为,被告人康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被告人康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一审判处康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北京晨报》7.9 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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