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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6月30日 星期二

    服用止咳口服液别超过7天

    《 文摘报 》( 2015年06月30日   04 版)

        人们所熟悉的“止咳水”,通常是指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制剂。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主任药师司徒冰解释,可待因是一种天然阿片类生物碱,可刺激中枢神经,达到镇痛、镇静、止咳的作用,其止咳作用迅速而强大,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剧烈干咳和刺激性咳嗽,尤适用于伴有胸痛的剧烈干咳,同时可用于中度疼痛的镇痛。 

        目前市面上在售的“止咳水”最常见的为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有溶液和糖浆两种剂型,比如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愈酚伪麻待因口服液、可愈糖浆等。“可待因的药理作用与吗啡相似,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形成生理和心理依赖,使人上瘾。”而且长期使用,会令药效减弱。服用过量还可抑制呼吸,引致死亡。 

        临床上,可待因是复合止痛药、复方感冒药、复合镇咳药的主要成分之一。1岁以下婴儿应避免服用;12岁以下儿童通常不建议服用;多痰患者禁用。

        专家提醒,市面上的“止咳水”种类很多,但必须严格按照医嘱剂量服用,一般连续服用不能超过7天。“止咳水”适用于无痰干咳以及剧烈、频繁的咳嗽,比如伤风、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咽喉及支气管刺激所引起的干咳、敏感性咳;因感冒、过敏性鼻炎引起的流涕、流泪、打喷嚏、鼻塞和咽喉发痒等症状。司徒冰强调:“应限制用药天数和次数,服药1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痰多黏稠、不易咳出者不宜使用,老年人、孕妇、小儿都应慎用。”

        (《羊城晚报》6.25 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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