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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6月25日 星期四

    判无期冤不冤,应有明确解释

    《 文摘报 》( 2015年06月25日   03 版)

        目睹妻子遭人强暴,丈夫田某愤怒之下,拿菜刀砍死了施暴者。温州法院判处田某无期徒刑,引来一片喊冤声。

        初看之下判决有些过分,不过有一些细节应该引起注意:田某与施暴者张某扭打在一起时,田某的妻子说丈夫先是拿白酒瓶砸,后来又拿菜刀。而田某称打不过对方,于是拿了一把菜刀。工友则表示听到张某拼命喊救命,还说了声“你饶了我吧”。三方的描述不尽相同,但有个细节很重要,施暴的张某已经求饶了,而田某仍然将其砍死。也许这是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的主要原因。

        然而在报道中,记者只是引用了审判词的原文:“田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田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案发的主要原因是田某目睹张某对妻子实施性侵犯,张某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故对田某从轻处罚,一审判处田某无期徒刑”。

        网上的争议和喊冤往往都是因为原始的新闻报道不够充分,信息披露不完善所致,如果要让各种情绪化的、基于想象和自身观念的评论趋于理性化,减少网络暴力,最根本的还是要让信息更公开更透明。无论是官员还是法官都不能再高高在上,不屑于面对媒体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而媒体自身也要勇于提出问题,确保自己的报道事实清楚,无疑问无死角,这样,我们的舆论环境才能趋于理性,近于公正,才能减少不该出现的网络暴力。

        (《北京晨报》6.18 丁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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