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闹频频发生。2014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暴力杀医、伤医等犯罪案件155件,有效遏制了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
去年4月,各大媒体聚焦广东中山市,对该市卫生、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探索出合理解决医患矛盾的途径,成功将医疗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两年来“零医闹”深度“解剖”。中山市之所以会取得如此不俗的成绩,关键在于坚持了法治原则:维护合法者的权益,中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在很多地方,患者为什么不相信医院、调解机构和职能部门?很大原因就是一些职能部门和调解机构以医院利益为中心,而不是客观公平公正地处理纠纷。医闹简单粗暴,原因深层复杂。除了少数不法人员和渎职医护人员外,很多时候是因为患者的利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医疗纠纷久拖不决,或者处理不公,且没有畅通而廉价的司法救济渠道,患者才走上“闹”的途径。也就是说,一些医闹是被逼的,这恰恰反证解决医疗纠纷机制的缺失,同时又缺少纠错机制,患者不得已铤而走险。
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治理不应局限于对付医闹,在解决医疗纠纷的各环节都应得以体现。只有一手抓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一手抓医疗纠纷多元处理机制,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守法者不吃亏,如此,医疗纠纷的处理和医患关系才会步入正常的法治化轨道。
(《中国青年报》5.28 廖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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