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手机用户与通讯运营商频频因高额漫游费用发生纠纷。据粗略统计,几大移动运营商每年收取的漫游费多达上百亿元。
漫游费是通讯运营商历史内部区域分割的产物,即运营商以各省甚至各地级市为运营单位,用户到了一个新地方通话就要使用当地运营商的通话资源设施,为了方便独立核算便产生了“漫游”费。虽然通讯运营商收取漫游费是合法的,但现如今,运营商已基本实现全集团整体核算,所谓的技术成本“几乎为零”。在这样的前提下,收取漫游费已失去客观基础,继续收费明显失当。
事实上,移动漫游费是通讯商最为稳定的收入来源,谁来终结已任性多年的漫游费收取?靠运营商的道德自觉显然不靠谱,靠个别消费者维权亦非解决之道,最终要立法部门立法规范收费,再由主管部门下达行政指令,强制国内漫游费“退市”,降低国际漫游费,以回应社会诉求和市场需要。
(《中国消费者报》5.25 惠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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