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的“两省再婚二孩政策冲突,怀孕教师有安徽准生证被贵州责令引产”事件,在引发舆论关注后,终于有了一个让人满意的结局——5月19日晚间,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宣布,荔波县教育局、卫计局联合下发的“责令中止妊娠”的通知无效。
计划生育系统有句口号叫“全国一盘棋”,但落实到公民生育权利时,各地计生执法却是各自为政,比如这次,贵州的计生部门死活不认安徽的二孩准生证,要求“跨省引产”。再比如,超生之后,夫妻双方因为户籍所在地的省份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导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悬殊,两地计生部门争抢“罚款权”的事。
这个积弊由来已久。从宏观上说,国家层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各省份各自搞计生地方立法,却没有明确当不同省份规定不同时,该如何解决“法律冲突”。
退一步说,在各省份规定不同、法规有空白、“二孩”政策放宽的衔接期、上级文件还没有传达到位等“特殊情况”下,基层执法就应该体现基本的人道精神——生命至上。执法者应该以“最大善意解释法律”,不能觉得公民的情况和那些红头文件、表格案牍里的条条框框有一丝不合榫的地方,就任性地下命令,随意下通知责令堕胎、引产。这是人命关天的事,不容权力如此任性。这也是在戕害生命,违背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的“自愿原则”。
当很多人对类似“悲剧”麻木之时,这次的“跨省引产”事件经过媒体报道之后,终于有了一个让人欣慰的剧情逆转。这既是媒体监督的胜利,也是贵州计生部门顺势而为、体现行政人道精神的胜利,更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计生政策松动的必然。
(《东方早报》5.21 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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