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自明年1月1日起,富氧水、弱碱性水等各种“功能水”将从市场上消失,市场上除天然矿泉水之外,将只剩下“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大类。
我国瓶装饮用水市场的历史并不算长,但市场上饮用水的品牌、品种却可能冠居世界之最,诸如矿物质水、富氧水、弱碱性水、小分子团水等名目繁多的“功能水”,除了语焉不详、所指含混的噱头之外,其最实质的“功能”,大概只在于能够标出更高价格、获取更多利润。这些品类繁多的功能水,大多止于无益亦无害,但当这些虚夸的功能被高价出售时,对于消费者而言就成了无益而有害。
水的主要功能毕竟只是解渴而非进补,只要卫生安全,其他物质的含量并不那么重要。此次实施的“新国标”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根绝了“功能水”的概念,让各种品牌的瓶装水回归到无色无味透明的本来面目,也让消费者减少了无所适从的选择困惑。
(《北京青年报》5.25 张天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