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多取少降低幸福感
媒体报道,我国社保缴费缴多取少大大降低了公众的幸福感。
究其原因,其一,社保“蓄水池”源流失衡,导致支出偏紧;其二,民众社保报销门槛偏高,有关部门设置形形色色的障碍来延缓报销。两个问题互为因果,而根源均在于目前不合理的社保制度安排。
比如,数千万的公务员在统筹之前,不缴费却能领取较高水平的社保、医保。其中的公平性值得追问。此外,数目庞大的退休职工收入,单纯依靠在职职工源源不断的缴费来维系,也令人担忧。
不少论者建议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将养老等社保支出置于公共财政的中心地位,应该是未来社保改革的方向。此外,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也应该提上议程。只有实现了全国统筹,当前养老制度的扭曲才有可能矫正过来,也才能让民众真切感受到来自社保的幸福感。(《光明日报》5.20 胡印斌)
恶犬伤人 犬主应承担刑事责任
近日,成都一位母亲在恶犬扑来时,将儿子搂入怀中,任凭自己被恶犬撕咬。最终,母亲全身有19处伤口,而孩子毫发无损。由于各地犬类管理规定对烈性犬伤人处罚过轻,且可操作性低,有关法律界人士建议提高立法层级,加大处罚力度。
实践中,对犬主的责任追究主要体现为民事赔偿。然而,这样的赔偿,在某种程度上忽略了烈犬伤人对公共安全秩序的危害。烈犬伤人,如果造成了死亡或重伤的严重后果,也是过失犯罪的一种。
某些猛犬杀伤力很大,如果在人来人往的公众场合,或者是在遛狗的过程中伤了人,都是明显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在狗伤人的一刻,如果狗主人不上前制止,狗主人就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如果犬主放任烈性猛犬在外不管,无疑是置大家人身安全于不顾,本质上是一种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所以,养犬人应加强风险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养狗,把社会的公共安全放在第一位。(《广州日报》5.19 钱兆成)
如何对待“吐槽者”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召开座谈会,讨论了行政审批问题。曾在网络上发表公开信吐槽“可能涉及官商勾结的中介机构”的桔子水晶酒店CEO吴海、吐槽自己为女儿办准生证及落户经历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翟继光,作为群众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政府究竟该怎样对待公民的“吐槽”?本次国务院以一种邀请座谈的方式来对待网络“吐槽者”,而不是将其当作不可接受的异端,给出了政府和公民良性互动的样本。
对于“吐槽者”的态度,就是一个社会的风向标。“吐槽”的声音虽然并不中听,但“吐槽”中往往包含着社会领域中的真实情况,以及必须解决的公共问题。从某种程度而言,“吐槽”其实和“诤言”有几分类似。因为它并没有预先考虑政府部门在听闻“吐槽”之后的感受。
如果说,打捞所有沉默的声音,暂时还难以做到,那么,打捞引发舆论普遍关注的“吐槽”声,应当成为行政的自觉。打捞“吐槽者”的声音,既检验着社会管理者对于外界意见的态度,也是社会风气开放与否的表现。(《新华每日电讯》5.19 王聃)
“土地掮客”误导农地流转
最近,媒体披露了一些“土地掮客”在农地流转中的几种怪相:有的“有钱拿地、无心种田”,最终毁约弃耕;有的抢占好地熟地,坐地抬租,让真正种地的人承受高额租金甚至无地可种;还有的跑马圈地,意在吸引场外资金,一旦引资无望则导致农地荒废,错失农时。
“土地掮客”并非通常的交易中介,他们不以提供土地流转信息来盈利,而是利用资金优势和信息不对称,抢先租地圈地,然后转租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在“土地掮客”们二传乃至三传式的转租转包中,农户或者村委会对土地用途的监督权已经难以发挥,客观上增大了农地非粮化、非农化的空间和机遇。
对“土地掮客”行为应纠偏制止。目前要紧的是,要强化租地资质认可,对租地人的经营能力与租地用途进行认可监督,严防不以务农为目的的“土地掮客”浑水摸鱼,误导土地流转。(《中国改革报》5.19 瞿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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