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公布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根据这一指导意见,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全面推开,初步建立起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使医疗服务体系明显提升。
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是这次改革的一个重点。为此,指导意见要求公立医院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公立医院之所以会产生逐利机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提高医护人员收入。目前,我国执业(助理)医师近300万人,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表示,“公立医院改革就是既要打破‘大锅饭’,又要坚决切断医务人员收入和药品、检查、耗材等收入之间的挂钩机制,通过科学的薪酬制度和相配套的激励机制,促进医务人员更好地为百姓服务。”
明确政府在群众医疗保障上的责任是此次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政府办医”是一个新的提法,按照这个原则,政府对公立医院负有投入责任。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落实对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同时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政府能否保证财政投入到位,将直接关系到这项改革的成败。因此,要让公立医院改革收到实效,关键在于明确并且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政府对于政府办医要有明确的使命感。同时,政府对医疗事业的投入也要建立保障机制,纳入政府预算后要公开,为民众建立起“长治久安”的政府保障体系。
(《北京青年报》《光明日报》5.18 周俊生 金振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