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去世23年的婆婆开死亡证明,年近七旬的辽宁沈阳市民何荔枝跑了7个月也没办妥。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特事特办”,何荔枝近日终于拿到了这份死亡证明。
现实生活中,很多证明群众办理起来经常“抓瞎”。其一,有些证明的出具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正常情况下本不难开具,但如果文件丢失就会“抓瞎”。其二,有些证明是一些单位或部门自己要求的。此类证明有些是不需要的,但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要求公众必须提供;有些是可以简化或替代的,但部门为了免责不愿变通;有些是可以通过其他证明间接证明的,但单位懒于整理,将麻烦推给公众。其三,有一些证明属于“罗圈证明”。证明之间互为前提,转了一圈,文件齐备了,但给公众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
烦人的证明屡屡出现,从制度层面而言,一些法律制度对公众设定了过多的义务;从观念层面而言,一些部门和单位服务意识淡薄,重管理、轻服务。面对烦人的证明,相关部门应尽可能简化程序,让公众多一些便利,少一些麻烦。
(《工人日报》5.15郭振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