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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行使诉权 这些细节莫大意

    《 文摘报 》( 2015年05月19日   03 版)

        有的人把打官司看成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事实上,整个诉讼过程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

        迟交费,起诉并未成诉讼 吴某系一起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案件立案后,法院书面通知其自接到该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诉讼费用。但吴某因忙于生意,既逾期未交,亦未在此期间提出缓、减或免交诉讼费的申请。法院遂依据有关规定,裁定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误出庭,有理无理任人说 杨某是一起欠款纠纷的被告,在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期间,杨某以充足的事实和理由及时向法院提出了反诉的诉讼请求。遗憾的是,杨某因记错了本案开庭审理的时间而未能按时出庭,结果被法院作出了不利于杨某的缺席判决,并承担诉讼费用3000多元。

        拂袖去,终止庭审悔不迭  农民工王某因劳动合同纠纷与被告之间积怨较深。在案件庭审中,王某因过分冲动,法庭辩论尚未结束,她就气得扔下一句“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我不和你胡搅蛮缠”后,在未经法庭许可的情况下愤然离去,致使庭审活动中止。事后,她诚恳地向办案法官请求继续审理该案。但是法不容情,结果还是被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

        (《人民日报》5.13 张兆利 唐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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