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我国将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今后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张振忠介绍,目前,世界各国药品价格的形成主要遵循两个思路:一种是由政府制定或限制价格,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医保体系不健全的国家;另一种是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等综合方式来控制药品的价格,欧美多是这种方式。
“我国医药产业已逐步市场化。但药品价格管理环节的过多行政干预,导致药价虚高、常见药和低价药紧缺等问题出现。因此,只有在一个竞争充分和公平的市场中,药品的价格表现才会更真实。”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指出。
于明德认为,我国目前的药品市场供过于求,多家企业生产同一种仿制药的现象很普遍,在市场竞争下,药价不可能随便上涨。“多数药品都会如此,个别情况除外,如那些低至成本价的药品可能会适当涨价,受资源制约比较严重的药品(如以血液为原料的药品)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价格可能会有一定的增长。”
此外,政府最高限价虽然取消了,但招标采购得到了加强。今年初,国务院发布意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药品集中采购的多种形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在取消最高限价后,可以紧接着通过招标采购来调控药价。”张振忠说。
同时,医保支付标准的出台,对限制药品价格也有很好的作用。政府虽然不再决定药品卖多少钱,但能通过医保来决定医院使用该药品能报销多少钱,即医保基金支付给医院的钱。“这也就决定了医院不会买比医保支付价更贵的药,增加了医院和药品供应商谈判降低药价的动力。”张振忠解释。
(《光明日报》5.7 陈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