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10月15日下午7时,陈独秀在上海被国民党当局逮捕。1927年后,对于捕获的共产党要人,国民党通常只给予两种选择:要么投诚,要么赴死。陈独秀此番被捕的后果“凶多吉少”,是其时人们的普遍看法。
1932年10月19日夜11时,陈独秀被押上了开往南京的火车。在这被“押赴刑场”的途中,陈独秀想了些什么呢?他什么也没有想。没有心潮起伏,没有思绪联翩——他一上车便呼呼大睡,直到车抵南京被叫醒。
台湾1977年5月1日出版的《传记文学》第三十卷第五号刊载了任卓宣的《陈独秀先生的生平与我的评论》和尉素秋的《我对于陈独秀先生的印象》。任文中说:“陈先生在上海被捕后,押解到南京审判。当时是要军法审判的,可能处死。但他在京沪火车上酣然入睡,若平居无事者然。一时传为佳话。”尉文则说:“常人在利害交战于胸中时,已辗转不能入睡。至于生死大关来临,总会恐惧,仓皇失措。能从容不迫,以至于恬然入睡,假若没有养浩然之气的功夫,以及‘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至高境界,绝对做不到。就凭这一点,陈独秀在我的想象中,已经勾画出一副东方哲人的轮廓了。”
陈独秀被解到南京后,宋庆龄、蔡元培、胡适、杨杏佛、翁文灏、傅斯年等社会知名人士都以各种方式进行营救,国际上知名人士如杜威、罗素、爱因斯坦等也致电蒋介石,为陈独秀说情。胡适等人营救陈独秀的最关键一步,是争取让陈独秀案在法院公开审判。只有进入正常和公开的司法程序,才有可能使陈独秀免于被杀害。蒋介石最终采纳了胡适等人的意见,决定将此案交江苏高等法院公开审判。
陈独秀被捕后,国民党当局照例也要劝降。时任国民党军政部长的何应钦曾接陈独秀到军政部,何应钦客套了一番,陈独秀无动于衷。何又请陈独秀写字,陈挥笔写了“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劝降不成,陈独秀案便于1933年4月14日、15日、20日三次公开审理。陈独秀在法庭上毫不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和政治立场。在回答审判者的提问时,他侃侃而谈、议论风生,常把审判官驳得哑口无言,也引发旁听席上阵阵笑声。
在审判之前,法院方面曾问陈独秀是否请律师,陈独秀答以无钱可请,并表示可自己为自己辩护。但章士钊愿义务为陈独秀出庭辩护。章氏其时是名闻全国的大律师,寻常案件,即以高酬奉请,也难得应允。章与陈虽是留日时代的好友,但后来在政治观念和文化观念上都属于敌对阵营,且都是各自阵营的代表性人物,相互也打过笔仗。章氏此次挺身而出,时人称之为“有古义士之风”。但对章士钊力图为陈独秀开脱“罪责”而发表的辩护词,陈独秀却并不全部认可,并当场反驳章士钊。
章士钊在辩护词中说:“总理有云:‘三民主义即是社会主义’,亦即共产主义。为何总理宣传共产,奉为国父,而陈独秀宣传共产主义即为危害民国耶?于法于理能服人乎?”听到章士钊把自己的政治信念与国民党的三民主义挂上钩,陈独秀急了,在法庭上宣读了自撰的辩诉状:“予行年五十有五矣。弱冠以来,反抗清帝,反抗北洋军阀,反抗封建思想,反抗帝国主义,奔走呼号,以谋改造中国者,于今三十余年。前半期,即五四以前的运动,专在知识分子方面;后半期,乃转向工、农劳苦人民方面。盖以大战后,世界革命大势及国内状况所昭示,使予不得不有此转变也。”审理结果,陈独秀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后经上诉,改判为八年。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日寇开始全面侵华。8月15日,日军飞机开始对南京进行大规模轰炸。有一天,炸弹落到了囚禁陈独秀的老虎桥监狱,陈独秀及时躲到床底才免受伤害。也就在这一天,时任金陵女子大学中文系主任的陈中凡先生来探望陈独秀,见此情景,陈中凡回去后即与正在南京参加会议的胡适和张伯苓相商,谋求当局提前释放陈独秀。当时国民党方面暗示陈独秀“只要本人具悔过书,立即释放”,陈独秀则愤怒地表示:“我宁愿炸死狱中,实无过可悔。”。但陈独秀的友人们仍积极为其奔走,以胡适最为尽力。胡适致函其时在国民政府中握有重权的汪精卫,请汪与蒋商量,提前释放陈独秀。汪精卫于8月19日复函胡适,告知“已商蒋先生转司法院设法开释陈独秀先生矣”。8月21日,司法院便向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呈递了“请将陈独秀减刑”的公文,国民政府当即批准。8月23日,陈独秀出狱。
如今,我常在沪宁线上行走。坐在火车上,我仿佛仍能听到陈独秀当年留下的鼾声。这鼾声告诉我,这个人尽管在政治信念和个人生活上都可挑出或大或小的毛病,但在胸怀坦荡上却少有人可与之相比。这是一个通体透明的人,一个不知阴谋诡计为何物的人,一个喜怒不屑于藏于心的人。这鼾声也在告诉我,什么叫大英雄,什么叫真豪杰。
(《大道与歧途》华夏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