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于4月28日在山东高院召开听证会,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因案件涉及隐私,依法不接受旁听。
这是一个引发媒体和公众高度关注的案件,该案经过河北省高院长达十余年的复查,最终无果。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异地复查,使其成为“异地复查”第一案。在这种情形下,复查的结果显得非常重要,山东省高院召开听证会后决定是否进入再审,非常必要。
而山东高院召开的案件复查听证会也是司法上的创新,因为,公开听证会有利于兼听则明,吸纳多方的意见,更准确地对案件作出判断。此次参加听证会的为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人员代表和15位听证人员。听证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专家学者5人,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妇女代表2人,人民法院监督员2人,基层群众代表2人。法官一方面可以听取对聂树斌有利的证据和陈述,也可以听取对他不利的证据和陈述,还可以听取当事人双方之外的其他中立的观点和意见。而且,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在各方陈述后要当庭投票,法院会参照代表投票结果综合考量,这就能进一步吸纳各方的意见,让案件的处理结果更为公正。
目前,聂树斌案其实还只是在复查阶段,并未进入再审程序。我们期待山东高院一系列公开、透明的措施,能真正让案件公平、公正审理,推进程序正义和法治进步。
(《北京青年报》4.29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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