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应包括生态补偿
石晓平在4月9日《社会科学报》上说,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土地收益共享,是德国土地生态补偿制度的突出优势。该制度要求通过改变土地用途来获取土地收益的主体,必须弥补因土地利用变化而引致的生态服务价值损失。这些主体既可自行投资实施补偿,也可向政府、社会组织等生态账户管理者购买生态指标。生态账户的管理者则通过开展补偿项目获取生态指标再将其售出来获益。我国应借鉴德国经验,加快构建土地生态补偿制度,作为土地出让的非市场收益共享和成本分担机制,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收益共享格局优化。
高房价导致二、三线城市竞争力不高
倪鹏飞、李肃在2015年第3期《理论学刊》上说,高房价与低收入耦合成为我国二、三线城市经济竞争力不高的重要原因。这大大影响了城市的宜居水平,不利于吸引并留住高端人才,进而影响城市的经济竞争力。另外城市发展空间不平衡持续加大,容易陷入恶性循环。该特征同经济发展的区域性差异一样容易“固化”,不利于落后城市实现追赶,抑制其发展,进一步加剧了空间分布的不平衡状态。
秦人世界意识中的“北海”和“西海”
王子今在2015年第3期《史学月刊》上说,根据秦汉文献记载,“北边”和“西边”地区称湖泊池沼为“海”。这一情形与中原人有关“四海”的观念存在某种内在联系,在上古社会意识中,中国、中土、中原被视作天下的中心,世界的中心,人们用所谓“四海”作为指代中原文化辐射渐弱的远方的地理符号。“海”字初义,起初与“晦”有某种关联,体现了中原人对遥远的未知世界的特殊心理,也反映了当时人的天下观和世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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