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阶段的民营企业家,大体上由三部分人构成。
第一,从个体工商户、小业主逐年积累而形成的一批民营企业家。他们是改革开放以后最早在市场中摸爬滚打而挣得一份家业并由此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成为民营企业的创办人、合伙人。
第二,由乡镇企业改制而兴起的一批农民企业家。他们在发展市场方面是有贡献的。随着乡镇企业的转型、改制,这些当初的乡镇企业的负责人和主要骨干也就转化为民营企业家。
第三,所谓“九二派”。也就是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以后,从体制内转到体制外,自行创业,逐渐发展壮大,而陆续成为企业界人士。
以上三类不同背景不同经历的民营企业家中,第一类民营企业家不易摆脱小业主意识,从而形成浓厚的家族中心观念,即使认为有必要采用股份制形式,但实质上仍然是家庭成员持股制。
第二类民营企业家的背景和经历中,乡镇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理念依然牢固存在。出身于乡镇企业的民营企业家中,除了某个家庭中心以外,可能还带有乡土观念,这是指:当初走向民营企业的过程中,可能有好几个家庭都曾是乡镇企业中的创业者,现在企业做大了,于是形成了几个家庭共同主持已经壮大的民营企业。这就比一个家族拍板要前进了一步。
第三类民营企业家与前面提到的两类民营企业家相比的最大特点是,他们有高学历,懂科技,了解世界经济和产业的发展趋势,一心想把自己创办的民营企业转型为现代企业。在许多人的眼中,他们是新型的民营企业家,他们不仅同意市场调节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决议,而且也同意加快建立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同样,我们还可以设想,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以小业主为背景起家的民营企业,以及更多的以乡镇企业为背景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会从家庭制企业走向混合所有制企业。在这方面,一是要有信心,因为走向现代企业制度是大势所趋。但家庭企业仍会继续存在是无疑的;另外,还要有耐心,对家庭企业的转型改制要等待一个时期,因为这些家庭在实践中将会逐渐体会到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的发展肯定更适合、更有利。
(《北京日报》4.13 厉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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