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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

    单位能统一安排休年假吗

    《 文摘报 》( 2015年04月14日   03 版)

        我是一家服装公司的文员,因公司老板和员工绝大多数都是外地户籍,所以每年春节前后公司会多放几天假。表面上是单位照顾员工,实际上是让我们把带薪年休假挪到春节前后统一休了。请问:公司这样安排合法吗?

        【律师解答】: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所以,公司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但是,公司给予您的年休假天数不能少于法律规定的天数。

        (《法制周报》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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