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国办公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明确职业年金采用个人账户制,单位与个人分别缴纳本人缴费工资的8%与4%,全额计入个人账户。《办法》甫出,引起广泛关注。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职业年金的积累方式——《办法》规定,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但单位的缴费出现了两种方式。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
这意味着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虽然是个人账户积累制,但财政并无资金拨入,一直都在空账运行。对个人来说,记账方式有个明显劣势:实账积累的年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其收益率会比同期记账积累的年金要高。相形之下,记账方式无法增值,也等于变相剥夺了职工的实际收益。
采用记账制,肯定是受到各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但回忆职工养老的历史,我们不应忘记。制度转轨之初,因没充分估计历史欠账的窟窿有多大,致使今天在职职工社保缴费负担重。为缓解眼下的财政紧张,以记账方式把问题留给明天去解决,今天的问题没了,但明天很可能形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新京报》4.8 聂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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