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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4月02日 星期四

    吃工作餐被鱼刺卡伤 法院判定算工伤

    《 文摘报 》( 2015年04月02日   03 版)

        上班期间上厕所摔倒被认定的工伤已不鲜见,那么上班吃工作餐被卡鱼刺算不算工伤?日前,成都高新法院审结一起教师吃工作餐被鱼刺卡伤的案件。

        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成都某中学的唐老师在学校安排下参加监考工作。唐老师称,自己匆忙到食堂去吃饭,遇到相关领导询问工作情况,自己一边吃饭一边向领导汇报,不料被鱼刺卡着了。前往省人民医院急诊,被告知需要做手术,由于没有床位随后前往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住院75天后出院,花费6万多元。

        唐老师认为,自己在食堂吃工作餐的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应当属于工伤事故。成都市人社局认为,唐老师吃鱼的行为与工作无关,其所受伤害是自己不慎而非工作原因,不符合工伤。唐老师不服,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工作期间吃工作餐和上厕所一样是生理需要,虽然误食鱼刺本人有过失,但该过错不足以否定工伤的认定。据此,法院判决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唐老师被鱼刺卡伤属于工伤。

        (《扬子晚报》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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