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溪为其《中国文化的狂者精神》一书的韩文版所作之序中说,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孔子,在人的性向品格的取向方面,主张以中道为期许、以中庸为常行、以中立为强矫、以中行为至道。但他的这一思想在他所生活的春秋时期并不行于时。在此种情况下,孔子提出了打破原来宗旨的新的人格性向建构方案:“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论语·子路》)中庸不能实现,中行不得而遇,只好寄望于“狂狷”了。
“狂者”的特点是敢想、敢说、敢做,行为比一般人超前;“狷者”的特点,是不赶热闹、不随大流,踽踽独行,自有主张。“狂者”和“狷者”的共同特征,是特立独行,富于创造精神。如果对“狂者”和“狷者”试作现代的分梳,则“狂者”体现的更多的是意志的自由,“狷者”代表的更多的是意志的独立。
孔子的狂狷思想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具有革新的甚至革命的意义。特别是“士”阶层以及秦汉以后社会的知识人和文化人的“狂者精神”,事实上已经成为艺术与人文学术创造力自我发抒的源泉。通过对“狂者精神”的历史考察发现,凡是“狂者精神”得以张扬发抒的历史时刻,大都是中国历史上创造力喷涌、人才辈出、艺术与人文的精神成果集中结晶的时代。
“狂者”和“狷者”对思想革新和社会进步所起的作用,犹如大地之于翱翔天空的雄鹰,大海之于涛头的弄潮儿,绝非其他选项所能比拟。人类文化人格的精彩,其要义亦在于不“媚于世”。中国现代史学大师陈寅恪所说的:“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亦即斯义。所谓“媚于世”,就是通常所说的“曲学阿世”,乃是学问人生之大桎梏也。
一个社会如果无狂了,也就是人的主体意志的自由失去了,那么这个社会也就停滞了。
(《光明日报》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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