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火车站暴恐案3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记者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月24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恐案中犯有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的3名罪犯执行死刑。(《北京日报》3.25)
男子被关20年获国家赔偿
22年前,湖北荆州市公安县闸口镇14岁的少年刘丰惨遭杀害,37岁的个体户龚道新被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此案的疑凶抓获,并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此后,省高院撤销一审死刑判决,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此案在“补充侦查”环节一拖就是20年。直到2014年初,公安机关才以证据不足为由,终止对龚道新的侦查。同年底,龚道新获得了33万元的国家赔偿。今年3月,龚道新要求追究当年办案民警的责任。(《北京晨报》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