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8日,魏鹏(化名)在乐天超市下属的北京酒仙桥分店购买了“茂发灵芝果仁饼180g”1800盒,共计消费28800元。
该产品包装上载明,饼干的配料包括小麦粉、白砂糖、精炼植物油、灵芝粉(约3%)……但通过该产品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可确认这款饼干是普通食品。
魏先生认为,涉案产品无药品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非法添加中药材“灵芝”,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诉至法院,要求乐天超市退还货款28800元,并要求10倍赔偿288000元。
法庭上,超市方表示,生产厂家添加灵芝粉主观上并无过错;食品中添加灵芝粉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涉案食品也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危害,因此不同意购买者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法律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卫生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灵芝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而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2014年12月18日,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判决乐天超市退还给魏鹏货款28800元,并支付赔偿金288000万元。乐天超市目前已向北京市三中院提出上诉。
(《法制晚报》3.24 张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