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一起民事上诉案在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开庭,开庭地点——广东东莞。
这次东莞之行,是巡回法庭自1月挂牌以来,展开的第一次“出巡”。
“你说北京很远,不就是两张机票吗?”东莞一案的上诉方代理律师袁科认为,除了司法便民之外,他更看重巡回法庭审案对于巡回区内司法审判的指导意义。
的确,巡回法庭承担着最高法院“改革试验田”的功能。
近几年,最高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都在一万件以上,登记来访6万至7万件次,严重影响其对下指导的职能。新设立的巡回法庭,承担了部分审判任务,而最高法院本部,未来会将精力放在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
巡回法庭还担负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示范区”的使命。
第一巡回法庭的机构非常精简,核心团队就是1名庭长、2名副庭长、1名廉政监察员及其他9名主审法官。每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除了两名庭长都是最高法院副部级专委,选定的18名主审法官也均为最高法院的精英——全是研究生学历,光法学博士就有7个。
这也正是司改的方向:将来法官数量将会“少而精”。
巡回法庭不设固定合议庭和固定审判长。审理案件时,合议庭由主审法官组成,案件承办人担任审判长。庭长、副庭长也承担有办案任务,也要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并按规定担任审判长。
最关键的是,庭长、副庭长不再审核、签发未参审案件的裁判文书。作出的判决、裁定,经合议庭成员签署后,由审判长签发。主审法官宫邦友说,“这给了我们相当大的权力”。
“当然,这个权力给你了,你要负责,责任更重了。”主审法官刘敏说。
在第一巡回法庭,每个审判庭外,都有一个挂着蓝色牌子的小房间:律师更衣室。律师们要在此换上律师袍,出庭应诉。巡回法庭还设有律师阅卷室、律师多媒体阅卷室、律师法官会谈室。
在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孔祥俊看来,这昭示着巡回法庭试图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职业共同体的意图。
庭长刘贵祥认为关键在于“开前门,堵后门”。开前门,意味着要畅通法官和律师的沟通渠道,这样才能堵住后门——法官和律师的私下勾兑。
“开前门”的做法是:在办公区设立法官律师会谈室,律师可以轻松见到法官,但是,每次会谈法官或辅助人员必须至少有2个人以上,会谈全程录音录像。
相关人士表示,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事实上打破了此前北京个别律师事务所和少数律师垄断案源的不正常现象。“以前最高法院是大衙门,庭院深深,现在,巡回法庭使得最高法院从深宅大院走出来了,这样就为建立一个新型的律师与法官的职业关系提供了可能。”
(《南方周末》3.19 刘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