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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3月26日 星期四

    为购房,假结婚摊上真债务

    《 文摘报 》( 2015年03月26日   03 版)

      为规避上海二套房限购政策,急于买房的外地人小玉在房屋中介建议下,与“前夫”小东离婚,并与沪籍陌生男子林某于2013年12月“结婚”。双方签署书面协议确定“假结婚”后的财产归属,并口头约定支付林某3万元“好处费”,购房成功后林某和小玉立即登记离婚。

      去年5月,小玉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其间,小玉仍和“前夫”小东共同生活在一起。然而林某却借口“人在外地”无法回来离婚,并多次以生病等为由向小玉索要钱财,最后甚至完全失联。

      就在此时,另一件让小玉感到如同晴天霹雳的事情发生了——她新购置的房产和银行账号竟被法院查封和冻结。原来,2014年5月,林某以结婚购房为由向他人借款,最终却未能如期还款。债权人起诉后,林某承诺按期还款60万元但未履行,故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还申请将小玉追加为被执行人。

      所幸,小玉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法院在组织听证后裁定,解除对小玉名下房屋的查封及其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结婚前,我对林某的情况完全不了解,到现在我也依然不清楚”。后来小玉才知道,她这个法律关系上的丈夫不仅甩下60万元债务让自己埋单,而且还是一名曾因盗窃电脑被判处刑罚的盗窃犯。

      2014年9月,小玉一纸诉状交至崇明法院,认为自己是为了购房才跟林某结婚,两人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也未共同生活,故请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林某未到庭参加诉讼。近日,崇明法院作出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当事人均为化名)

      (《解放日报》3.20 陈琼珂 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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