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掀起打黑除恶“风暴”后,近日山西警方再次加码,明确将2015年定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年,要坚决深挖黑恶势力的幕后“保护伞”,坚决清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山西官员腐败与黑恶势力横行,许多人与煤炭脱不了干系。煤炭作为山西省的主导产业,给当地带来了巨大财富,也“黑”了不少人。先哲说过,“当利润达到100%的时候,他们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他们敢于冒绞刑的危险。”在煤炭价格坚挺的黄金时期,在山西挖煤简直就是挖金子,利润何止300%,巨大吸力就像银河系中的“黑洞”,把各路“英雄”都吸了进去,当然也包括黑恶势力和贪官污吏。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黑恶势力靠非法手段起家,“保护伞”用公权寻租,对社会都是祸害,倘若既往不咎,老百姓断不会答应。但是,打突击仗,搞运动战,也要注意一些问题。
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力量“打黑除恶”,效率没有问题,令人担忧的是公平与正义。还记得当年重庆的“打黑”吗?公权集中而且被滥用,老百姓的权利极度萎缩;警权过度膨胀,法定司法体制沦为附庸;过度张扬暴力,践踏司法的程序正义……因此,专项行动一定要防止走偏和扩大化。无论“打黑除恶”,还是深挖“保护伞”,都要严格依法办事,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别出现为成绩凑案件、误伤无辜群众的现象。
(《京华时报》3.22 连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