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大学即将读完,一女生被举报是“高考移民”,被学校取消学籍。但经两级法院审理认为,学校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故判决撤销取消学籍决定。近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通报了武汉首起“高考移民”案。
所谓“高考移民”,是指考生利用各地存在的高考分数线的差异及录取率的高低差别,通过转学或迁移户口等办法到高考分数线相对较低、录取率较高的地区应考。“高考移民”问题涉及高考公平,目前,教育部和各地省市都予以禁止,发现“高考移民”的考生往往会被取消学籍。
武汉市两级法院此次作出此判决,许多人似乎看到了“高考移民”合法化的希望。然而,这个判决主要是强调了学校依法行事时必须遵循正当程序。
其一,在作出取消涉嫌“高考移民”的徐某的学籍处理决定前,没有给其提出申辩意见的权利,违背了正当程序。法院认为“取消学籍不属于行政处罚法定种类和教育类行政处罚。但取消学籍对徐某的学习、生活具有重大影响,学校是具有对学生教育管理权限的部属高校,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
其二,该学校作出取消学籍的重要证据之一,即落户新疆的证明是民警违规开具的,这个证据是在学校作出取消学籍的决定后才收集到的,这说明学校是先作决定后搜集证据,这也违背了正当程序。
武汉两级法院的判决,并没有对相关学校能否取消涉嫌“高考移民”的学生的学籍作出评判。不过,这一判决仍具有标本意义,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决定多次提到依法治国的前提是要规范化、程序化。法院判决昭示了学校这样一个事业单位在作出影响公民权利的决定时,必须遵循正当程序,程序不到位,法治就无从谈起。
(《中国青年报》3.18 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