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5年03月21日 星期六

    剩余烟花爆竹怎么处理

    《 文摘报 》( 2015年03月21日   02 版)

        过了正月十五,不少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那市民家中剩下的烟花爆竹怎么办呢?公安民警提醒,剩余烟花爆竹应妥善保存,合法燃放,也可上交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统一销毁。

        公安部门建议,若存储少量烟花爆竹,应远离厨房、阳台等易出现明火和阳光直晒的区域,存储在阴凉、背风的地方,用金属或塑料的储物盒存放。存放区域不要有木材、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网上有一些如用水浸湿并掩埋等“自行销毁”烟花爆竹的方法,建议不要尝试,以免发生危险或污染环境。既不愿保存也不想燃放,可无偿上交给公安派出所或治安部门。

        (《今晚报》3.11 解金钊)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