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图腾》被追讨场地租赁费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土地租赁纠纷上诉案。据上诉人称,2010年3月,《狼图腾》剧组租赁其一处场地养狼,租金每月2万元,期限为不定期。截止2013年4月,剧组仅支付6万元租金。一审法院驳回了诉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北京日报》3.12 刘可)
偷12只龟领10年刑
2013年12月4日晚,张某与人结伙在广东南雄市入室盗窃了12只乌龟,出售后张某分得现金700元。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12只黑颈龟是曾与恐龙同时存活在地球上的珍惜物种,市值达208万元。南雄市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广州日报》3.13 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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