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连市国家安全局破获了两起为境外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案件。
1985年出生的韩某,曾在某大型企业任职。失业后,他在互联网上发布求职信息。去年3月的一天,一个陌生的微信用户主动与他联系。该微信“好友”自称是记者,需要新闻报道材料,叫韩某去某涉军目标附近就业。对方表示,只要韩某能提供军事目标的图片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为表示“诚意”,这名“记者”还非常爽快地先给韩某提供了1.16万元的定金。
韩某按照要求进入某单位工作,随后多次利用工作的便利条件,违规进入敏感区域,用手机拍摄了大量某重大军工项目照片,并通过互联网将图片传到境外。短短几个月,韩某这份“兼职”收入超过了9万元。去年8月,大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韩某采取强制措施。经查,韩某已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重要军事目标照片数百张。
与韩某干着类似高回报“兼职”的还有23岁的张某。在收到对方给自己的拍摄经费后,张某就按照对方要求购买了专业的照相、传输设备,定期对航母“辽宁舰”观察拍照,俨然充当起了境外“编辑”的“观察哨”。
2015年1月2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韩某犯为境外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2015年2月12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某犯为境外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
(《北京青年报》3.11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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