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给孩子压岁钱是一种习俗,也是一种祝福,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压岁钱的所有权归孩子。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认为,他人给孩子压岁钱毕竟只是名义上的,孩子只不过是充当了大人之间人情往来的桥梁而已。
实际上这是个认识误区,虽然如今压岁钱水涨船高,但既然是给孩子的,其所有权自然归孩子,家长无权没收。考虑到孩子还未成年,很难正确支配大笔现金,甚至会形成挥霍习惯,因此大笔压岁钱由家长掌管为好。这是有法律根据的,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监护人的职责之一。
不过,家长一定要向孩子说清楚:收上来只是为其保管而非没收,钱还是归孩子支配和使用的。既然是保管,就不能随便动用。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规定,父母如果纯粹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为孩子买商业保险,让孩子参加兴趣班什么的,是可以动用压岁钱的。
(《北京日报》3.11 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