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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3月17日 星期二

    上市公司为何不怕新环保法

    《 文摘报 》( 2015年03月17日   02 版)

        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的同时,“上市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风险排行榜前20”每周公布一次。但截至目前,榜上有名的公司大多对此无动于衷。

        按日计罚震慑力仍不足

        新环保法生效以来,按日计罚、对企业负责人人身的处罚等规定,使违法成本有所增加。已实施按日计罚的重庆市做过统计,企业违法行为改正率从过去的4.8%增长到实施按日计罚后的84%。

        但有地方环保部门认为,罚款在企业可接受范围内的商业成本内,没能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问题。

        排污信息影响不了股市

        排污榜发布以来,共有27家上市公司榜上有名。在前7期榜单中,华电能源、申能股份等上市公司旗下企业期期上榜;宁夏建材、中国铝业等上市公司的关联企业也上榜5次以上。

        然而,榜单发布两个月以来,上市公司反应冷淡。排污榜也并未在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场上引起波澜。

        “在国外,环境信息对上市公司影响巨大。”证券时报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张旺说,“但我们的排污信息暂时还影响不了股市。”

        环保人手有限装配差

        队伍老化、专业性差、人员编制少已是中国环保执法部门的多年顽疾。全国多地市区级环境监测大队只有五六名队员、县级队员通常只有2至3人,却要负责数千家企业。

        新环保法虽被称为“长了牙齿的法律”,环保部门却广泛面临人手有限、执法装备差等难题,难以满足执法需求。

        GDP仍在影响地方政府

        记者调研了解到,一些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收入低,小企业税收在当地财政收入中占据相对更大的比例,尽管一些小企业工艺设备落后,经常造成环境污染,但地方政府很难下决心彻底关停。

        全国人大代表、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能源环保所所长赵立欣说:“社会上有句话,污染是大家的,GDP是我个人的。新环保法实施后,仍不能排除有的地方政府出现因顾忌GDP而治污松劲的情况。”

        业内人士表示,铁拳治污,要落实到领导的“官帽子”上,应督促各地将环保法中的新规真正落实到考评机制中。应改变“以GDP论英雄”的重大制度性障碍,从制度层面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

        (《东方早报》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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