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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3月12日 星期四

    在发展中留出治污空间

    《 文摘报 》( 2015年03月12日   06 版)

        新版《环境保护法》实施两个月以来,与环保相关的案件查处力度空前。中央层面的积极推进,却没有得到某些地方的呼应,背后的原因在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就像中国之前承接了发达国家不要的那些低端污染的产业一样,中国一些落后地区也承接了一些从中国发达地区迁出的低端污染的产业。因此,同样是污染问题,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重化工业为主的地区与第三产业为主的地区,它们之间的看法是不一样的。

        有学者不无担心地指出,在当前中国经济持续走弱的敏感期,过于严格的环境执法将直接打击一些对中国经济来说依然重要但又存在严重污染的产业部门,这样或进一步加剧中国经济的困难。

        这种担心有一定道理。综合来看,即使告别了高速增长,中国经济仍保持了“稳中向好”的趋势;但若因环境保护标准一刀切,因而限制了内地工业化的进程,对中国整体经济增速确实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但是,基本上也没有人认为,中国的环境保护标准会在一夜之间就提高到让各地区很多企业或产业无法承受的地步。中国环境污染的治理,必然是一个长期(10年甚至20年)的过程,而这个时间能够让大部分有追求的相关企业达到更高的环保标准。

        另外,虽然中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造成了中国很难形成统一的环境保护标准,但环境问题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比如长江的治理,肯定同时牵涉到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这就要求在中央层面上,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让发达地区参与到欠发达地区的环境治理当中去。

        可以肯定地说,只要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步伐不被打断,中国的环境治理问题终将得到解决,经济与环保绝不是对立关系。

        (《东方早报》3.4 郑景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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