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日前发文正式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今后北京市公办公营的养老机构将只接收低保等政府兜底的老人,并将优先接收失独、失能老人。公办民营、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也将为上述群体提供至少两成床位,其余则重点接收高龄失能老人。
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将改造为专门接收失独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机构。截至2014年底,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211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50.8%;总床位数35276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2.4%。
在价格方面,公办公营的养老机构将实行政府定价,而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这两类养老机构中,用于接收上述政府兜底的保障对象的,价格将实行由发改委等部门根据成本测算和政府补贴等推算出的政府指导价,面向社会的床位则实行市场价。三类养老机构都不能注册成为企业,他们没有土地成本的概念,因此不需要转嫁到老人头上收费来消化建设成本,因此价格不会上涨。
此外,“三无”老年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的老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免费政策;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北京青年报》3.4 李泽伟 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