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夏天,在和朋友的一次闲聊中,孙某得知在非正规渠道销售的药品中,有很多都是“二手药”,即将过期药品重新包装后销售,利润空间很大。
自2012年10月起,孙某便承租了上海市宝山区沪太支路1011弄的一家小型仓库作为“工厂”,专门用作回收各种废弃、过期药品、药品空瓶、包装盒等。孙某还与附近的几个废品回收站达成了合作关系,承诺高价回收上述物品。
随后,孙某将收集来的物品分类处理:回收的过期药品中若带有标签的,便将贴有病人名字和用量的标签撕下,并将外包装盒擦干净后直接销售;若过期药品盒子已经破掉,就用从外面收购来的同种药盒更换后销售;如果药品中使用说明书缺失的,孙某还会将自己印制的相应说明书放入其中,再重新贴上封口后销售。在此过程中,药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也会被更改。更有甚者,“如果同类药盒实在找不到,即便在内外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也能将药销售出去”。重新加工完成后,孙某以相对便宜的价格将那些“新药”卖给一些私人诊所、小药房等。
2014年10月14日,接到群众举报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将孙某的“工厂”查获。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将孙某提起诉讼。检察官提醒大家,不要轻易将废弃药品、药盒等卖给其他人,废弃药品或药盒最好销毁,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新民晚报》2.6 江跃中 张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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