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说的,都是普通商品房。央产房、军产房以及承租房,情况复杂,需具体分析。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 一方全款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对方名下的,一般来说,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完全赠与对方,另一种是双方共有,需看双方是否有关于房产的协议。一方全款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来说属于共有。双方出资,登记在一人名下,要看究竟是出资人对另一方的赠与,还是借贷,也有共有的可能。
婚前贷款或借款购买的房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前两方一起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为共同财产。
婚后全款购买的房产 婚后买房一般来说均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但也有例外: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仍属于个人财产。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北京晚报》1.28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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