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人员聚餐吃娃娃鱼,南方都市报记者暗访被打。此事曝光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处理。深圳警方接着出台措施,严禁任何形式组织聚餐,自己买单也不行,引发基层警务人员的不满。随后,一些地方警务部门也加入进来。
1月29日,武汉市公安局某大队官方微博发布多张民警围坐吃地瓜、盒饭的照片,称“南都,快来!我们要聚餐啦!欢迎暗访!”这显然是在以看似玩笑的方式,表达对媒体监督的极度不满和抗议。
该官微后来的解释,无非是说深圳警察那次聚餐是私人聚会,花的并不是公款,媒体无权采访报道,否则就侵犯、剥夺了警察的基本权利。姑且不说是否公款和是否吃了保护动物,如此“警媒对立”的局面就着实令人担忧。
公安机关是公权力机关,媒体是从事新闻采访报道的专业机构,媒体的采访报道,代表了公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合理、良性警媒关系的一个前提,就是要依法保障媒体对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公权力机关的监督,同时,公安机关和警务人员对舆论监督要有正确的认识,如果妨碍、阻挠舆论监督,甚至对媒体和记者打击报复,将构成违纪违法甚至犯罪。当然,媒体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面对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警方和警察的任何过激反应,都可能人为制造并加剧警媒对立,进而损伤来之不易的和谐警民关系。多一些对权力的监督,多一些自我克制和反省,权力主体和权利主体就能多一些互动和体谅,最终促成警媒关系和警民关系根本好转。
(《北京青年报》1.31 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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