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能喝半斤喝八两,这种干部要培养;能喝八两喝一斤,这种干部我放心”。类似的顺口溜许多人耳熟能详,并将其奉为“酒文化”。
这种“酒文化”实际上是以劝人过度饮酒为荣为乐。当酒量成为领导衡量下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的另类指标,其结果必然是“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或许,真的到了让“酒文化”回归本源的时候了。
在中国悠久的文明史上,与酒有关的名人典故、诗词歌赋不胜枚举。“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是说酒可以助文人诗兴。“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这是说酒可以激发武将豪情。喝酒既是一种个人体验,也可以作为一种社交手段。文人墨客雅集,留下了王羲之“曲水流觞”的佳话和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
与这样的酒文化相比,今人的“酒文化”,却显得有些没文化。
首先,庸俗“酒文化”完全消泯了酒让人们寻求真我的独特价值。正是这独特价值,催化出千古名篇佳句。如今的酒桌上,人们说的是“场面话”,喝的是勉强酒。饮酒者痛苦大于快乐,压抑多于释放。
其次,为图“表现”而拼酒、斗酒,折射的只是权力崇拜的“官场文化”,与真正的“文化”沾不上边。古人喝酒也有不要命的,比如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晋书》记载,他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魏晋名士,喝酒成瘾,放浪形骸,是中国文人中一道独特的风景。但他们喝酒,并不是为了在酒桌上表现给领导看,而是个人选择和社会风气使然。“我要喝”和“要我喝”,区别大得很。
再次,以把别人喝醉喝倒为目的的饮酒,只会让场面难堪,毫无风雅意趣。
(《人民日报》1.29 田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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