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夫妇结婚后一直没有小孩。2013年8月份,郭某加入了一个专门讨论抱养小孩事宜的聊天群,并通过群里的好友联系到了孕妇赵女士。双方商议郭某付给赵女士2万元的营养费和误工费,待赵女士生产后郭某领走小孩。
2013年11月底,郭某夫妇来到赵女士所在城市。一周后,赵女士在医院生下了一名女婴。郭某按约定付款并又照顾赵女士一段时间后,便抱着孩子回到了北京。
过了一段时间后,郭某想给孩子上户口,但苦于没有出生证明没有办法办手续。郭某又在群里发消息求助,有一个人说可以办,但需要花费6000元。郭某给对方转账6000元后,通过快递收到了出生证明,郭某持此出生证明到派出所办理了孩子户口等事宜,后被公安机关发现致案发。
日前,郭某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北京昌平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昌平法院审理,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北京青年报》1.29 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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