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关文献记载来看,“礼义之邦”的出现,要远远早于“礼仪之邦”。
唐朝房玄龄等监修的《晋书》记载,东晋孝武帝太元八年(383年),即前秦苻坚建元十九年,苻坚在长安建章宫为率兵出征西域的吕光送行时说:“西戎荒俗,非礼义之邦。羁縻之道,服而赦之,示以中国之威,导以王化之法,勿极武穷兵,过深残掠。”据此,“礼义之邦”作为一个概念,早在公元383年即已出现;即使保守一点地说,至迟也应在《晋书》成书的贞观二十二年(648年)。
明朝人徐学聚编撰的《国朝典汇·朝贡》(问世于明天启五年,流行的为清初补刻本)中记载:“隆庆元年初,上用鸿胪卿李际春言,四夷贡使俱不得至御前引见。至是,给事中张国彦等奏:‘朝鲜属国,乃冠带礼仪之邦,与诸夷不同,仍复旧班,以示优礼。’从之。”也就是说,直到1625年“礼仪之邦”始见诸文献,前面加有“冠带”二字。迟至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礼仪之邦”才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被使用。
直到民国年间,明确以“礼仪之邦”指称“中国”才逐渐流行起来。如一位署名现世宝的人,于1938年发表了一篇题名为《中国弄堂里发见(现)礼仪之邦》(《现世报》第6期)的文章。
何以到了20世纪“礼仪之邦”成为中国的指称词,并广为流行,相沿至今,使用频率远远超过“礼义之邦”?这可能与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的衰落、受西方文化的冲击、清王朝的崩溃、新文化运动对传统的批判等因素有关;或者对绝大部分人来说,并未注意“仪”“义”二字的区别,以至于口耳相传、混而不察吧。
“礼义”与“礼仪”亦非非此即彼的对立物,其关键乃在于如何因时因势把握其间的度。“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
(《光明日报》1.21 林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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