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原本司法中的人性化政策,在“权力寻租”的诱惑下,日益演变成特权之人逍遥法外的通道。假释变成“提前释放”,保外就医成了“保而不医”,监外执行相当于“重获自由”,身负命案监外执行后竟再杀人……权威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超过800名“逍遥狱外”者被重新收监。
哪些人员“逍遥狱外”,享受“高墙特权”?
“有权人”难脱权力隐身衣
广西阳朔县国土局原局长石宝春被判处10年徒刑,还乘飞机前往山东和四川等地;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刑,但在法庭宣判当日,就从法院直接回家“保外就医”。
“有钱人”金钱开道
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服刑期间,广东省监狱、看守所有关人员收受张海亲友贿赂,利用职务便利为他在转监、虚假立功、减刑等方面提供帮助,致使其两次被裁定减刑共计4年1个月28天,2011年1月26日刑满释放后潜逃国外。
“内部人”开“绿色通道”
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违法监外执行案中,林崇中家属贿赂了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刘某、原教导员涂某,以及做取保候审鉴定的医院医生和医务科长,使法院作出了暂予监外执行的裁定。
(《北京日报》1.13)